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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13 08: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恒勃控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 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 号),恒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80,000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3,380,000 股,其中有流 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9,740,74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13% ...
恒勃股份: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2-01 11:07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 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投票表决,选举刘伟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刘伟丽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伟丽女士: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经济管 理学院,大专学历,人力资源 ...
恒勃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2-01 11:07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周书忠先生(董事长)、胡婉音女士(副董事长)、周恒跋先生、 应灵聪先生 独立董事: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武建伟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深圳 ...
恒勃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11:07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8人,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
恒勃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1:0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国枫律股字[2023]A0589号 致: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或"恒勃股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 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 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
恒勃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11:07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后,与经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之规定,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当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共同推举赵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 到会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选举赵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 ...
恒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11:07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口头及通讯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5:45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项 先权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书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周书忠先生为公司 ...
恒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01 11:0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经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书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应灵聪先生、林见兵先 生、阮江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金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阮江 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过查阅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恒勃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正后)
2023-11-16 09:0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
恒勃股份: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16 03:50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 下设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决策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