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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对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及董事会秘 书 1 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 《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本细则与《公司章程》内容有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等具体规则对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细则作出明细规定的,以其具 体规定内容为准。 第二章 经营管理机构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 ...
华宝新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设置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公司章程》 1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
华宝新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 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 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二) 符合《独立董事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 具有五年以上的法律、会计、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历; (四)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 ...
华宝新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长为 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
华宝新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
华宝新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 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的提名, ...
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08 10:31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 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监事孙慕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 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次 ...
华宝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 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以 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
华宝新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内幕 交易、虚假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操纵证券市场、披露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 的资料以诱使对方进行交易、披露受禁止交易的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市场不 当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限制股份转让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
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08 1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独立 董事谷琛女士、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3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