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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 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 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董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董高"。 第三条 公司董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 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 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 酬 ...
东南电子(30135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东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 ...
东南电子(30135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责任人的信息 收集与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投资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 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 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 ...
东南电子(3013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04 10:36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便 利股东权利行使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东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 券的投资者。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以下 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
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薪酬与考核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非独立董事指公司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须提请董事会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
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4 10:3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南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总监。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 ...
东南电子(3013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的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应聘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 ...
东南电子(3013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4 10:36
第一条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 ...
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三)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人员; 第二条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选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董 ...
东南电子(3013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4 10:36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