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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27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深圳 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10,808.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7,801.10 万元后,主承销商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 103,006.90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 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70.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100,43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 ...
光大同创:关于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12:51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问题征集: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dNJMrENAqc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 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 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光大同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2:51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 |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 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0,018.60 | 40,018.60 | | --- | --- | --- | --- | | 2 |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0,041.50 | 20,041.50 | | 3 |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 合计 | 85,060.10 | 85,060.1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 ...
光大同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2 1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露" 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 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如有,下同)的负责人;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 ...
光大同创: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4-22 12:51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2 12:5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对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大同创 | | |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俊清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俊清 |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是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是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 | | 是 | | | | 会 ...
光大同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2 12:48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 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2 12:4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大同创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俊清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次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 是 |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是 | | ...
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1:1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概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59,336,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0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63,21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1.9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412,894 股,占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总股本 76,065,000 股的 1.86%,限售期为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76,000,000 股,其 ...
光大同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5 11:14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1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12,894 股,占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76,065,000 股的 1.8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概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并 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