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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hua Chemical(3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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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9-06 03:4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 | ---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 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华化学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勇 | 联系电话:010-6621534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鹏 | 联系电话:010-66215345 | 一、 保荐工作概况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
长华化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6 12:28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 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 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6 11:24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等文件以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 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 以自身债务为基础 ...
长华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现对《长 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如下修 订: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 | | 代表人。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 制制度; (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 3 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5 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 3 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1)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第 1 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 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 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洁明 了、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 3 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 ...
长华化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6 11:24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13 号"文同意注册,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5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5.75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53.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505.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928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子公司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交 易业务,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建立健全公司衍 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 包括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 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 3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开展该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公司相关审批同 ...
长华化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11:24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保证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 3 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 4 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 5 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