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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3016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
新铝时代(3016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新 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 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 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 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
新铝时代(30161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监管工作,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 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 加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 ...
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新铝时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股份的过出 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
新铝时代(3016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2 09:16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 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长期收益为目的,将一 定数量的现金、股权、经评估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 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向子公司追加投 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
新铝时代(301613)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6-12 09:15
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2 康庄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5年1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康庄先生 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庄先生通过宁波红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84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9%,通过湖南红马 奔腾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4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99%。辞任后,康庄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康庄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康 庄先生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大 ...
新铝时代(30161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12 09:15
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1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 | | --- | --- | |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 | |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 | | 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 | | | 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 | 第四十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 | 员承担连带责任。 | | | | 当依照法律、 ...
新铝时代(30161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12 09:1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3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