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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 总经理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对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本细则与《公司章程》内容有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等具体规则对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细则作出明细规定的,以其具 体规定内容为准。 第二章 经营管理机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及董事会秘 书 1 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 《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 ...
华宝新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规文件的规范 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 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
华宝新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 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具体负责完成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公司设立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
华宝新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 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 ...
华宝新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讨 论公司重大事项,以在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 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由 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的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三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运营情况与重大事项,下列 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公司全体独立董 ...
华宝新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 结束后立即就任。 ...
华宝新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市华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 或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及其控股子 ...
华宝新能: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 司治理,简称 ESG)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 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
华宝新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不属于上述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 ...
杭萧钢构: 杭萧钢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5-02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 258 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6 日 至2025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