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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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2:1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 知情人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
汉宇集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5 11:17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即"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 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 ...
盛视科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9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重大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报告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即时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 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 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子 公司及其 ...
科陆电子: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3:1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分 ...
西点药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08:19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证券部为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 ...
财信发展: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3 16:2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核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 公司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行报告义务,其他交易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
中大力德: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 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 ...
挖金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3:13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for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at Beijing Wajinji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ensuring timely, accurate, and complet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that may impact stock trading and investor decisions [1][2][3] Group 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is designed to manage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that could affect the company's stock price or trading volume [1] - The system applies to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with specific reporting obligations for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and major shareholders [1][2] Group 2: Scope of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includes important meetings, major transactions, and ongoing developments that could impact the company [2][3] - Specific thresholds for reporting major transactions are set, including transactions exceeding 10% of audited annual revenue or net profit [2][3] Group 3: Reporting Procedures - Internal information reporting obligations require timely communication to the board secretary upon knowledge of significant events [10][15]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evaluating and determining the necessity of public disclosure based on reported information [17] Group 4: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 - Individuals with access to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must maintain confidentiality until the information is publicly disclosed [12][13] - The company must control the dissemination of insider information to minimize the risk of leaks [12][13] Group 5: Responsibilities and Accountability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overseeing the internal reporting and disclosure processes [22][30] - Failure to comply with reporting obligations can result in disciplinary actions, including potential termination and liability for damages [30][31]
亚厦股份: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1: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参 股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
丰茂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8 16:23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an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for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to ensure timely, accurate, and complet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that may impact stock prices or investment decisions [1][2][3] Group 1: Internal Reporting Obligations - Internal information reporters include company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department heads, and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5% of shares [1][2] - The reporting system applies to significant events such as important meetings, major transactions, and ongoing developments that could affect the company's stock [2][4] -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 are imposed on internal information reporters until the information is publicly disclosed [2][4] Group 2: Definition of Major Information - Major information encompasses significant meetings, transactions,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and litigation matters exceeding specified financial thresholds [2][4][5] - Specific thresholds for reporting include transactions over 1 million RMB for net profit or 10% of audited revenue [2][4]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exceeding 300,000 RMB or 5% of the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must be reported and evaluated [4][5] Group 3: Reporting Procedures - Internal information must be reported to the board secretary or securities department on the same day it is known [12][16] - The board secretary is responsible for evaluating and determining the necessity of public disclosure [13][15] - The securities department is tasked with organizing and maintaining records of reported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13][15] Group 4: Confidentiality and Responsibility - Individuals with access to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ust maintain strict confidentiality and limit the number of people informed [14][18]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overseeing the internal reporting and external disclosure processes [15][19] - Failure to comply with reporting obligations may result in disciplinary actions, including warnings or termination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