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6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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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04-15 09:2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股份 | |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6 | | 第一节 | 董事 | 1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1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23 | | 第一节 | 监事 | 2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23 | | 第八章 | 党建工作 | 25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5 09:2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 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 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 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与容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 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容诚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 计划及 ...
皖维高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回购注销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09:28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或"公司")的委托,本所 律师作为皖维高新进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 见书》《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关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公 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以 下合称"已出具法律意见"),现就本次交易实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述及之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法 律意见书,但本法律意见书中另作定义的除外。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交易报告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2024-04-15 09: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拟对部分长期无法收回 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的情况 1、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按照依 法合规、规范操作、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 款项,进行清理和核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确认无法收 回的应收款项金额为 8,609,283.75 元,欠款人为泰兴景之源纺织有限 公司。 2、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核销处理已确认无法收回的 泰兴景之源纺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8,609,283.75 元。本次核销所涉及 的债务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 ...
皖维高新:皖维皕盛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4-04-15 09:28
RSM 容诚 关于安徽皖维配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2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_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e.mof.gov.cn)"进 ec.mot.gov.cn/2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1-2 | | 2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3-4 | 关于安徽皖维配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277 号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 维高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安徽皖维面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皖维高新管理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15 09:2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1 一、报告编制说明 本报告系公司第十六次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 司首份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于 2009 年 2 月。 报告主体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信息披 露完整性和连续性原则,部分内容可能超出上述期间范围。 报告内容 本报告所述内容旨在向各利益相关者公布公司在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重要信息;全方位、多层次阐释公司对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与认识;详细解读公司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所开 展的各项实践活动;切实、坦诚地向社会公众展示皖维高新在企业发 展战略、社会经济责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监督、节能减排、 员工发展、企业文化、社区管理、和社会公益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取 得的成绩。 编制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 交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2024-04-15 09:28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 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 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530 号)核准,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 有的皖维皕盛 100%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皖维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022 年 8 月 17 日,根据 ...
皖维高新:关于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2024-04-15 09:28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 致歉声明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资产评估"、"评 估机构")作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标的安徽皖维配盛新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皖维面盛")原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元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 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亚 绩承诺方")作出的关于皖维配盛 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相应的业绩 补偿方案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09:28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0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 6 楼百人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 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相 关的各项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09:2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经认真核查评估公司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 生的相关任职经历及个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 2023 年度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1 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 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方面、持有本公司股份方面以及重大业务往来 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