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6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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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600063)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2025-03-19 11:3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530 号)核准,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皖维皕 盛 100%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皖维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在扣 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022 年 8 月 17 日,根据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标的公司换发的营业执照 等文件,标的公司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直接持有皖维皕盛 100% 的股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出 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皖维皕盛 100%股权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为 188,388,619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为 44,966,063 股,均为限售流 通股,总 ...
皖维高新(600063) - 天健审〔2025〕5-5号-皖维高新内控审计报告
2025-03-19 11:32
目 录 | | | 二、证书附件……………………………………………………第 3—6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5-5 号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皖维 高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皖维高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皖维高新(600063) -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2025-03-19 11:32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 致歉声明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联国信")作为安 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公司"、"皖维高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标的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皖维皕盛")原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皖维集团")、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 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 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 作出的关于皖维皕盛 2024 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相应的业绩补偿方案进行 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集团有 限责任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5-03-19 11:3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作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4 年度(以下简称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2025 年 3 月 17 日 一、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控制对外担 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担保的发生额为 6,6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担保的余额为 6,600 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戴新民 尤 佳 崔 鹏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新民 尤佳 崔鹏)
2025-03-19 11:3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一) 2024 年,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主持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对所有议案均投票赞成, 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一年来,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议案内容,听取公司财务 状况、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动态及重大决策事项专题汇报,关注 公司持续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发展情况以及关联交易事项对中小 1 述职人:独立董事 戴新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皖维高新 公司章程》《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本 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戴新民,男,196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 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从事内部控制、 会计、审计等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2025-03-19 11:30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 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 --- | --- | --- | | 第四节 董事会 | | | | 关于本次募集资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 | 调整了募集资金用途结构,募集资 | | 金使用的可行性 | 划 | 金总额不变。 | | 分析 | | | | 第七节 公司的 |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 | | | 利润分配政策及 | 配情况 | 补充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执行情况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安徽皖维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全文,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2025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皖维集团出具了《关于安徽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19 11:3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超 过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 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应当于 2024 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3-19 11:30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5-02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主要产品 | 2024 年年度均价 | 2023 年年度均价 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聚乙烯醇(PVA) | 10,798.12 | 11,286.54 | -4.33% | | 醋酸乙烯 | 6,299.32 | 6,036.62 | 4.35% | | 水泥 | 214.87 | 247.04 | -13.02% | | 熟料 | 203.53 | 222.66 | -8.59% | 主要产品 产量(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万元) 聚乙烯醇(PVA) 250,747.65 208,954.35 225,631.43 醋酸乙烯 209,561.29 63,656.77 40,099.42 水泥 2,301,024.96 2,296,425.10 49,343.47 熟料 2,491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2024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5-03-19 11:30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年审会计师姓名:张扬、张运楼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二、 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 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 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含有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 | 童有宝、邓 | 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 | 可收回金 | 万 71,176.67 | | 商誉的蒙维科技资产组 | 估价有限公司 | 艳群 | 号 S025 | 额 | 元 |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含有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 | 童有宝、邓 | 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 | 可收回金 | 7,243.66 万元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2025-03-19 11:3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对自身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 立性的自查报告》,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新民先 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深入核查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 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 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