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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6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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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5 09:28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新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召开了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 定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 | 号 |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15 09:28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卢鑫、徐斌审计, 并出具容诚审字[2024]230Z154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 径计算,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1,697,914.47 元,根据 《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 10%提取盈余公积 30,190,313.83 元,加上合并 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 3,015,119,846.99 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 2022 年度股利 323,887,406.10 元,加上 2022 年度业绩对赌原股东退回的股利 339,066.34 元, 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003,079,10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15 09:26
注: 1、上表中,公司熟料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熟料产品用作生产水泥产品的 原料;公司 VAE 乳液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 VAE 乳液产品用作可再分散性胶粉产品 的原料。2、上表中,销售量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 —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要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 2023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主要产品 | 2023 | 年年度均价 | 2022 | 年年度均价 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聚乙烯醇(PVA) | | 11,286.54 | ...
皖维高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2024-04-15 09: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 致歉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或"本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公 司"、"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标的安徽皖维 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皖维皕盛")原股东安徽 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创投")、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 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和伊新华(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业绩承诺方")作出的关于皖维皕盛 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及相应的业绩补偿方案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皖维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5 09:26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15 09:26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60006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 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是 □否 年审会计师姓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卢鑫、徐斌 一、 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注:如选是请继续填写后续内容。 二、 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 评估报告编号 |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 | 邓艳群 | 李娟 | 鹏信资评报字[2024]第 | S067 号 | 可收回金额 | 947,031,063.54 | 元 | | 司并购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 | 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 | | | | | | | |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深圳市鹏信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5 09:26
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30Z154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8 2 _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gcnb.cn)" 我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nbf.gov.cn)" 我行业 录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1-2 | | 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3-8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2023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我们认为,皖维高新于 2023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5 09:2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研发中 心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 下决议: 一、《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 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可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 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业绩补偿金额及股份的约定,业绩承 诺人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 220,664,350.07 元,对应补偿股数为 ...
皖维高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2024-04-15 09: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 出具了本持续督导报告。 1、本独立财务顾问对皖维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所出具持续督导报告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由上 市公司及重组各方提供并由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 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 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 ...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5 09:26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4-01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告所列公司与关联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6,403.27 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6,442.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 业务类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23 年预计发生额 | 2023 年实际发生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