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6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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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修订)
2025-01-20 16:0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上市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一月 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获得国家出资企业审批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1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5-01-20 16:0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9.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 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相关议案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 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潘友根 汤晓红 吴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5-00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七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 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向学毅回避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5-01-20 16:0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 研发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 如下决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合理、切 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修订)
2025-01-20 16:0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一月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 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 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 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的决议时; (四)公司、董事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公司"或"发行人") 拟向特定对象皖维集团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皖 维集团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 | | 26,175.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3,825.00 | | 合计 | | 30,000.00 |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不 涉及募投项目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5-1号
2025-01-20 16:00
目 录 |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 3—11 | 页 | | 三、附件………………………………………………………… 第 | 12—15 | 页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5-1 号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皖维高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皖维高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皖维高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5-01-20 16:00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维高新")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 后的变动为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 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 ...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
2025-01-20 16:0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 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 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