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HU ZHONGBAO(6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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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关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4-07-11 10:12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协议对方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609807832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金敬撑 营业场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上街 66 号 2 楼至 13 楼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工 行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农 行衢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 银行衢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衢州分行")签订了《战 略合作协议》,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商资产")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上协议统称"《战略合 作协议》")。公司与各协议方就建立长 ...
新湖中宝: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7-09 09:2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7 月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须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审查意见,公司股东、第十一届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提名付亚民、林俊波、陈英骅、何锋为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7.17 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分项议案如下: 1.01 选举付亚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林俊波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陈英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何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审议。 何锋,男,1976 年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就职于衢州绿色发 ...
新湖中宝: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7-08 11:34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4-05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风险提示:(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此次董事会通知期限。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 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 ...
新湖中宝:公司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金额实施过半的公告
2024-07-03 10:17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600208 公告编号:临 2024-05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暨增持金额实施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 州智宝")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拟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 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不超过 2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 2.00 元/股。 增持计划的进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 日,衢州智宝已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完成增持共计 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4%, 增持金额为 1333.65 万元,增持计划的增持金额上限已过半。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增持前,衢州智宝及其关联人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 权投资合 ...
新湖中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莉艳)
2024-07-02 09:0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马莉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证书编号:520170)。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 ...
新湖中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汪东华)
2024-07-02 09:0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现提名汪东 华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 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证书编号:02480)。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 ...
新湖中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汪东华)
2024-07-02 09: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汪冬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 提 名 人 已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相关 培训 证明材料(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证书编号:02480)。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 ...
新湖中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春雨)
2024-07-02 09: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本人梁春雨,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衢州智宝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
新湖中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莉艳)
2024-07-02 09:0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现提名马莉 艳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 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证书编号:520170 )。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 ...
新湖中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春雨)
2024-07-02 09:0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提名梁 春雨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