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O(6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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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 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 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充 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是董事局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局负责,执行董事局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 理工作。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 管理人员。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 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首席执行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总裁由 董事局主席提名,董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债务融资工具"系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 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等。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 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 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信息披露规则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建设项目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的一种检查、监督、评价和服 务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五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局负 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 员会的监督指导;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 外,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外聘相关专业机构或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由公司承 担该外聘费用。 第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制度
2025-09-26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的投资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包 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的产品等,但不包括风险投资。 第四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 第二章 投资理财的细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理财的种类、特点和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投资理财管理 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 展为前提,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投资理财。为充分保证公司资金及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 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障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七) 修改《公司章程》;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九)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 公司董事局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局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派 董事局秘书和代行董事局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证券交易所联系,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局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局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的董事局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局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违约责任; (四)公司1次或者12个月 ...
圆通速递(6002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保江)
2025-09-26 11:1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魏保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局提名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人承诺将尽快参加上海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相关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 ...
圆通速递(6002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蓉)
2025-09-26 11:1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黄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局提名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