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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策机 制,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局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局在委员中任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局根据 本规则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从董事局成员中任命,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策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向董事局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局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局主席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局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局主席与 董事局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资本运营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工作部门,具体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 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 司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投融资风险等。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 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 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 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对外 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第二章 被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或个人;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董事及由公司董事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和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及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并提升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 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局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局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 1 人。董事局主席由董事局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董事局主席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局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事提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局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
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局和高管层的组成,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由董 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会议 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局在委员中任命。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局报告,由公司董事局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