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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4 09:31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制订)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 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 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 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者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 应当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公司以战略高度全面践 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当然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 — 1 —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份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 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简称"《担保法》") 等法律、法规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 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 以保证、财产抵押、财产质押等形式提供的担保;下同),当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 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单 位或个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 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自身经 营环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 — 1 — 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 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 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 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 调整。 (三)保障公司资产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以下简称"《内幕信息 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西华阳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 作和负责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制订)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 1 — 2.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 3.公司派驻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 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 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以下简 称"报告义务人") ,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 务部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应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 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资金的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 的对外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 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 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 业投资(包括控股、参股); (二)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 为; (三)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国家、金融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形式。 - 1 -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份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对融资业务的控制,降低融资成 本,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通过金融机构或金融资产 交易平台进行筹资资金的活动,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融资, 如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 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票据融资、供应链融 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分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的融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遵循 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遵从公司统筹安排; (三)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 融资; - 1 -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 (五)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六)遵循审慎原则,慎重考 ...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4 09:3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其分管的工作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 他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1 —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