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xi Tungsten Rare And Precious Equipment(6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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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第五条 对外担保事项实行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 准,本部及所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所属子公司之间 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 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 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江西江钨稀贵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 26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内控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 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 (被担保方)进行资金融通或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供保证、 抵押或质押担保。子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江钨 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 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 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 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01-22 10: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 提高总经理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水平和执行力,保证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西江钨 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使下 列职权: (七)聘任或解聘公司非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中层行政管 理人员; (八)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九)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等; -1-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 员; (十)组织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十一)组织拟订公司发行债券方案; (十二)组织拟订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 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督与风险报告;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广泛吸纳人才,增强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产生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拟定公司非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任职资格,遴选人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六)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条件。 (四)不具有《公司法》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 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 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 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 未按照年报信息披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 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短线 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 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 情况; (三)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事后沟 通; (四)负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的及时披 露; (五)负责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审核事项的意见发表;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1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