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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Tungsten Rare And Precious Equipment(6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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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第一章 总 则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合理有效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 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变更 等具体事项和相关事宜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同时遵照相 关规定,按正常程序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当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6-01-22 10:0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 关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及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 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决 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 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 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 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 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包括公司应披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及《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临时公告格 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公司利用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现场股东会应当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2026-01-22 10:01
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钨装备")发展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引 导所属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核心功能和 提升核心竞争力,依据江钨装备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钨装备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 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子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展规划是指江钨装备本部及所属 企业在分析宏观环境和内部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 上,对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发展作出的方向性、全局性部署, 突出对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整体性安排,是企 业的发展纲领。 第四条 江钨装备所属子企业是发展规划的制定主体、 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发展规划管理机制,开展发 展规划编制,强化发展规划执行,组织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 建立完善发展规划引领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体系。 第五条 江钨装备健全所属企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制度 和工作机制,统筹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对发展规划进行审核, 监督发展规划执行和调整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第六条 江钨装备总体发展规划的审批决策权在江钨装 备董事会,董事长是江钨装备发展规划管理第一责任人。江 钨装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 相关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三)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向 证券事务部登记备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 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 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 第六条 对于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要求提供公司年度统计报表等材料 报送,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 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流程如下: (一)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等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 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西江钨稀 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 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 ...
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2026-01-22 10:01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保障经理 层依法行权履职,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江钨稀贵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江钨稀贵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 从严控制,确保授权合理、可控。 (二)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法》 有关规定,董事会可将法定职权外的《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进行授权, 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授权经理层等被授权人行使。 (三)实施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 并根据内外部因素变化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党委会、董事会有权对被授权人的决策过 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三条 凡本办法未涉及的授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