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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现代(60042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9 10:06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 378 号 B1 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 ...
国药现代(600420)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0:04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 378 号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许继辉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
国药现代(600420) -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9 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5-064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5-064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经营业绩、未来的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根据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未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2,066,877.31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 ...
国药现代(6004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09:33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28日经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选任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
国药现代(6004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者公司自愿披露 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3)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 ...
国药现代(60042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9 09:33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 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定年报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 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经理层应通过口头或书面等形 式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现代制 ...
国药现代(6004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9 09: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现代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登记工作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及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子(分)公司、中介机构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
国药现代(6004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第一章 总则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得进 ...
国药现代(60042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9 09: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加强保密意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 ...
国药现代(600420)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9 09:33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健全公司发展规划与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 5 至 7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