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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60045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11-25 11:0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 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株洲时代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调整 2025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及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及《关于 与中车集团等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已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 ...
时代新材:董事丁有军辞职
南财智讯11月25日电,时代新材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董事丁有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 告,丁有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丁有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 有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有军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时代新材(600458) -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法设立,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外, 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 ...
时代新材(600458) -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科技创 新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委员会配备日常工作 机构。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第五章 附则 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有效支持业务发展要求,保 障公司科技创新战略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
时代新材(60045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5 | | 第五章 回避制度 | | | 第六章 附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含总工 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时代新材(6004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三)、第(五)项规 ...
时代新材(600458)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时代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战略执行情况、年度投资计划、 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委员会配备日常工作 机构。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 ...
时代新材(600458)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 第五章 附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 ...
时代新材(6004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2025-11-25 11: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 | 第五章 附则 ... ・・・・・・・ 6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含总工 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时代新材(60045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5 11:00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7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