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nong Chemical(600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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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600486)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 |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 135 号文批准,由江苏扬农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等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公司在扬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00714092832H。 第三条 公司于 2002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2]18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02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Yangnong Chem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 ...
扬农化工(6004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1 09:02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定期报告 | 2 | | 第三章 | 临时报告 | 4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的权限和职责 | 6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的程序 | 7 | | 第六章 | 保密措施 | 8 | | 第七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 9 | | 第八章 | 信息沟通 | 9 | | 第九章 | 档案管理 | 10 | | 第十章 |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10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11 | 第一章 总则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 2004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制订,经 2007 年 6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一次修订,经 2012 年 4 月 6 日董事会第二次修订,经 2023 年 8 月 25 日董事会第三次修订,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 事会第四次修订) 目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
扬农化工(6004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 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 ...
扬农化工(6004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草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都拥有与 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 以分散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 应当分别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 当选董事。 具体操作如下: 股东会同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应分设不同的议案组,分别进行 投票。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该 次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只能 投向公司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 ...
扬农化工(60048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前款所称财务性投资,参照《<上市公司证券 ...
扬农化工(600486) - 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工作津贴与报酬制度 (草案) 第五条 内部董事兼任董事长的,不享受工作津贴,按总经理薪酬的 1.25 倍领取工作报酬。其它内部董事按照其岗位任职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工 作津贴或报酬。 第六条 工作津贴自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月支付,由公司 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董事因辞职或离任,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该津贴 数额,超过半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半月的不计算。董事长的工作报酬与总经 理薪酬同步发放。 第七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 权所需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津贴内,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及所 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公司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绩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照行业惯例,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
扬农化工(600486) - 关联交易规则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规则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日常监督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应当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一 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
扬农化工(60048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扬农化工(60048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1 09:0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通过)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
扬农化工(600486) -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8-21 09:00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5-03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要求, 现将 2025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主要产品 | 产量(吨) | 销量(吨) | 营业收入(万元) | | --- | --- | --- | --- | | 原药 | 57,751.21 | 56,707.28 | 365,520.49 | | 制剂(不折百) | 25,456.62 | 28,106.62 | 117,053.34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 2025 年 1-6 月 | 2024 年 1-6 月 | | | --- | --- | --- | --- | | | 平均销售价格 | 平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