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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09 08:0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4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6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09 08:00
第一章 总 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腾达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9 08: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9 08:00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或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违反《公司法》《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09 08:0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为完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09 08: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具体工作机构。公司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尚未披露的信息。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09 08:0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工作,为保证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 章所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及时将相关信 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 述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下列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09 08:0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腾达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 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9 08:0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 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 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时,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以下 简称"下属各单位")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 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并 为董事会秘 ...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09 08: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 定不再适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