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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09: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说明。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09:18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09:18
中汇会计师 南 核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cf.gov.cn)"进行企业 "社会"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市北 高新董事会的责任。 中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09: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说明。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
2024-04-19 09:18
截至 2023 年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叶建芳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杨力先生和董事周晓芳女士 担任委员。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2024 年 1 月 8 日起,叶建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晓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履历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通过电话沟通、召集会 议、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履行职责,并发表专业独立意见,具体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一)主任委员:叶建芳女士,中国国籍,196 ...
市北高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说明
2024-04-19 09:18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www.zhcpa.cn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r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4168号 m 景 | | 页 次 | | --- | --- | | 一、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1-2 | 二、2023 年度营业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19 09:18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 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财务资助。 ●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贷款利率不高于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经与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协商,市北集团 拟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财务资助,并在该额度内 可以循环使用,实际金额以届时到账金额为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下属公司对该项财务资 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借款期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09:18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叶 建芳、杨力、何万篷 2023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建芳、杨力、何万篷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09: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万篷)
2024-04-19 09: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 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 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 义务。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万篷,男,中国国籍,1974年9月出生,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 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专业首席研究员,《经济展望》杂志副主编、党总 支书记。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兼任上海市北高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 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