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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19 09: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774.33万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67.71万元。2023年度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123,483.95万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9,612.21万元,盈余公积 金为人民币17,407.74万元,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3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
2024-04-19 09:18
截至 2023 年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叶建芳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杨力先生和董事周晓芳女士 担任委员。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2024 年 1 月 8 日起,叶建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晓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履历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通过电话沟通、召集会 议、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履行职责,并发表专业独立意见,具体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一)主任委员:叶建芳女士,中国国籍,196 ...
市北高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19 09:1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核说明 | 1-2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上海市北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09: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法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说明。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09:1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说明。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09:18
中汇会计师 南 核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cf.gov.cn)"进行企业 "社会"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市北 高新董事会的责任。 中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09:18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 见: 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31 08:4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号:2024-010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 25 | | --- | --- | --- | | 其中:A | 股股东人数 | 11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 股) | 1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 882,047,524 | | 其中:A |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48,231,652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 股) | 33,815,872 | | 3、出席会议的股 ...
市北高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31 08: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2024年1月16日公告发出了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 会议出席对象、网络投票的方法及时间,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联 系方式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14:00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08:44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4-01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王晓丹女士、独立董事杨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岚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顾博先生已辞任,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推荐,选举公司副董 事长陈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