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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1 08: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023 年 12 月制订)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及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降低经营风险,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的董事和监事应当参照本管理制 度认真监督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比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公司的一切对外担保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或"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市北高新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促进市北高新依法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最新修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特制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 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存续期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 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三条 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 词句。 (六)负责保管市北高新信息披露文件。 第四条 本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何万篷
2023-12-21 08:54
独立黃事候选人声明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本人何万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2023-12-21 08:54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3-03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金的总规模为人民币17,330.00万元,由交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 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不设投决会,专项投资于英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韧科技")最新轮次增资项目。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合伙企业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签署合伙协议并根 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 本次对外投资合伙企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本公司股 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 监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开立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1 08: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公允性的原则; (二)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2023 年 12 月制订)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1 08:54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3-03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任期届 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现将本次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董 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黄钟伟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青事候选人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本人黄钟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
市北高新:市北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1 08:5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