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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 善公司治理、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和防范经营 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所属上市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定。 第二章 内部审计领导机制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重要审计报告, 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 导。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 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1、对公司各内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关联方违反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 资金往来 第四条 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 股权类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公司的股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 安全,实现公司资本运作战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以 及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所属上市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独立行使决策权及经营管理权,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定管理制 度。 司章程》要求进行股权投资决策,履行章程约定的决策程序,未经股份公司 董事会批准不得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股权投资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管理,对董 事会负责。公司战略运营部负责股权投资行为的投后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投资办"),设在公 司战略运营部,其职责由公司战略运营部、财务管理部、法务与合规部、董 事会办公室等分工负责。投资办中战略运营部主要职责为:组织项目立项、 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等基础性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动,具备条件 时,提请公司管理层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策,履行对公司已完成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指定董事会办公室 担任。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 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聘任的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 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哈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离职管理, 涵盖因任期届满、辞任、解聘、罢免、丧失任职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 的董事职务终止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 生效: (一)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中欠缺职工代表董事;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拟辞任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 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 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 本制度所规定的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董事会秘 书具体执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报告义务人 第五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哈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均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和罢免。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 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照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 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哈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和《公司章程》 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