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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春宏)
2024-06-12 10:11
提名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余春宏为山西焦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 得合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12 10:1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1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 办法》)相关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不 超过 8 年。鉴于致同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限,2024 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 所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所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3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6-12 10:11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规范和完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 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 性。 二、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坚持给予投资者合理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6-12 10:11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1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送达、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本公 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会议由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永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 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董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6-12 10:11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4-01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李永清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 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永清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余 春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余春宏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 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学教授职称,具备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不存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余春宏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2 10:11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4-01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5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8,106,057.70 元。 三、 相关日期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6/19 | - | 2024/6/20 | 2024/6/20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春宏)
2024-06-12 10:1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余春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2 10:11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4-018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 ...
山西焦化: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5-16 09:44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地址 Add: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路 1 号华润大厦 T6 座 30、31 层 电话 Tel: 0351-8395811 传真 Fax: 0351-8395822 邮编:030006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杨晓娜律师、梁慧茹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西 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 ...
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09:44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4-013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峰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 霍志军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70,3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