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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23 08:0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个人品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职务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 使职务、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耀皮玻璃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设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 责。 第四条 总经理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其职责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公司章程
2025-05-23 08:0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O 二五年五月 | 序 | | 言 3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5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28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第六章 | |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3 08:01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相关交易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 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 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也可以是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用现金差价结 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 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5-23 08:0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 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 派出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 事会秘书分管该部门工作。 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解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 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5-23 08:01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3 08: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上海 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 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2025-05-23 08:01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以有 效地传递、汇集和管理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加强内控管理,规避风险。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是指出现第二章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部门、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送义务人"), 应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及将相关材料报董事 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备案。董事会秘书汇集整理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第四条 信息报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5-23 08:0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八条所列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由关 联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5-23 08: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3 08: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董事,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外,在薪酬和考核部 分中是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在提名部分及其他方面是指除 职工代表董事(如有)以外的董事。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