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P(6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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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5-23 08:01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3 08: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上海 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 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2025-05-23 08:01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以有 效地传递、汇集和管理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加强内控管理,规避风险。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是指出现第二章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部门、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送义务人"), 应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及将相关材料报董事 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备案。董事会秘书汇集整理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第四条 信息报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5-23 08:01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八条所列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由关 联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5-23 08: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3 08: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董事,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之外,在薪酬和考核部 分中是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在提名部分及其他方面是指除 职工代表董事(如有)以外的董事。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3 08: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5-23 08: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是指公司的投资者或者潜在的投资 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投资 者的沟通和交流。 第六条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受到公司充分信 任,可以列席公司各种重要会议(经营例会、绩效分析会、月度经营 分析会,以及包括对子公司的充分了解等),从而全面掌握公司信息, 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满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23 08:0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完 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 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本管理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 (三)公 ...
耀皮玻璃(600819) - 耀皮玻璃独立董事制度
2025-05-23 08:01
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公司及中小 投资者的权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