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fa(6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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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 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 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实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 ...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公司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 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上市公 ...
宏发股份(6008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 定,结合《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 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 ...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 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武汉市体改委(武体改[1992]12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武汉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1776660197。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元月十五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一九九六年二 月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fa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21 号汉正街都市工业区 A107-131;邮政编 码为:430030。 ...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 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 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
宏发股份(60088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 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 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相 关工作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会成员人数为 5 人。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 ...
宏发股份(600885) - 宏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9 08:16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