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zhou Kibing (6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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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分析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 告制度和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与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 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及期限。 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 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子公司 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操作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非必要公司不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外汇、利率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 率风险、锁定或降低成本为目的。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 模,不得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在进行衍生品投资前, 须制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对外担保的分类: 1、根据担保主体和对象的不同,公司对外担保可分为内部担保和外部担保。内部担 保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 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株洲旗 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有关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 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 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 本实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 求,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 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 效运行。同意公司《20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内 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 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秘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 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 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财务及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2:57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财务及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财务活动,董事会下设财务及预算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财务规划、融资规划、财务及预算制度、资金监控、税务筹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财务及预算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财务及预算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或《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财务及预算委员会决策程序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 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财务及预算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在董事 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成 ...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4 12:39
| 证券代码:601636 |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 公告编号:2025-030 | | --- | --- | --- | | 可转债代码:113047 |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反映资产状况及经 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对 2024 年期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过认真分析及相关测试,公司对合并范 围内所属企业期末各类金融工具、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 年,公司拟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金额共计 29,862 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影响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 24,467 万元,影响合并报表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20,1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12:39
注:上述所称规定的"主要社会关系"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 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大业务往来"系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重大事项;"任职"系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第(四)项至 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6.3.4条规定,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附属企业(即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 形成的关联方)。 经自查,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人包新民,于2022年5月起任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 | 序号 事项 | 自 ...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独立董事胡家斌先生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12:39
本人胡家斌,于2022年5月起任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家斌先生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报告人: 胡家斌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13 the state | 序号 | 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 是 | 否 | | | 要社会关系; |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 是 | 否 | | | 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 | 是 | 否 | | | 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
旗滨集团(601636)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2025-04-24 12:39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加快推 动主业做强做优,深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发布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积 极践行行动方案。现将 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 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坚持战略引领。2024 年是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 一年,公司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充分 发挥和巩固比较优势,完善产业格局,增强创新发展动力,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 动和高效集聚,支持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和加快发展, ...
旗滨集团(601636) - 旗滨集团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5-04-24 12:39
0538- 议案 0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附件 04- 董事会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 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则解释第 18 号。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准 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说明!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