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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运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9: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或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信 息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 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
京运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9: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 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京运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 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 ...
京运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0月制定)
2023-10-26 09: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不定期方式召开。会议应在 召开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且不受提前通知时限的约束,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每一名独立董事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可采用 现场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至少应有两名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 ...
京运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9: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 工具")系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或存续期限内所有债务融资工具 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2021 版)》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
京运通:京运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6 09:48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 | 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公司 | 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 | --- | --- | | 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 | 规定;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 | | 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 | 核意见,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 |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 的 2/3 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 |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 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 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 | …… | | 意见,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 | | 权的 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 2/3 | | | 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 | …… | | 除以上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 ...
京运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9: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和保密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的 要求,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 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北京京运通科技股 ...
京运通:京运通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3-10-26 09: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王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8 月,吴振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了其担任的北京京运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职务(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23-031)。 附件: 王楠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 2009 年 8 月至今 一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党支 ...
京运通:京运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0-26 09:4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半 导体"或"债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保证人")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乐山半导体提供 0.00 万元(不含 本次担保)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乐山半导体资产负债率为90.06%,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乐山市京运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2MA69W58Q8J 3、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7 日 4、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十字街 10 号 因办理融资业务,乐山半导体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 ...
京运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09:48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所属控股企业 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 有股权比例虽未超过50%,但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所属单位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五条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六条 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 不得以公司财产为个人债务担保。 第二章 ...
京运通:京运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09:48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 302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