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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603038)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 ...
华立股份(60303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作细则第九条 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在审计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 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 ...
华立股份(6030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 ...
华立股份(6030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发展四个专门委 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 员应占各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还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公司董事 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相关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华立股份(6030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领取津贴的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华立股份(60303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
华立股份(6030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 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
华立股份(603038)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0:0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
华立股份(60303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11 10:00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近届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通过采取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 提名董建刚先生、谭栩杰先生、陈杰先生、孙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提名薛 ...
华立股份(60303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冠鹏)
2025-07-11 10:0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冠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