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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对本公司以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 制、风险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施独立、客观地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分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等。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 教育和培训,以保持和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 公司应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支持内部 审计职能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保持内部审计人员构成合理,灵活运用内部 审计成果,促进审计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六条 内部审计职能部门按照审计目的,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 委 ...
共进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 ...
共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
共进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可以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 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 和程序,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前,如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董 事会和监事会应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 式、选票填写方法、计票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 ...
共进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 《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 ...
共进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共进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
共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 ...
共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