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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
共进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 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三) 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 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四) 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纯安
2023-10-29 07:37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纯安 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
共进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可以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 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 和程序,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前,如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董 事会和监事会应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 式、选票填写方法、计票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 ...
共进股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对本公司以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 制、风险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施独立、客观地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分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等。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 教育和培训,以保持和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 公司应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支持内部 审计职能部门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保持内部审计人员构成合理,灵活运用内部 审计成果,促进审计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六条 内部审计职能部门按照审计目的,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 委 ...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审阅了公 司的相关文件,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纯安先生的个人 简历等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的基础上,对公司增补 第四届董事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以及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 ...
共进股份: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情况: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 已行权 5,425,714 份股票期权,还有 5 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未完成对第一个 行权期共计 66,006 份对应股票期权份额的行权,故公司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6,006 份。 3、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共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
共进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 议案》,同意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治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
共进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 《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