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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到董事 12 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 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 ...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进行 审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丁涛、江勇、高立明、汤胜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
共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 ...
共进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三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 ...
共进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 ...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纯安
2023-10-29 07:37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黄纯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 ...
共进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
共进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 ...
共进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