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LIN FUDA (60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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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桂林福 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 构,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9: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 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 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 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 提升,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 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 名委员履行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1 09:00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提高内部控制工作质量与效率,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揭示和防范经营风险,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 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 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行的有 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办法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 负责。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所属单 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 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 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达股 份信息披露制度》《福达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福达股份信息披露制度》《福达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所明确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产品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 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副总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总经理职责、 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 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总经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设总经理1名,全面主持公司工作,直 接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实际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各主持一个方面的工作并 对总经理负责;设财务总监1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方面的工作,并对其负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二 ...
福达股份(603166) - 福达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0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对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