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LIN FUDA (60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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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09:56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部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8 09:56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 | --- | --- | |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 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 | |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 |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 | |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 | |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 | | | 事职务。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 | |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 | | | 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 | | |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 | | | 度。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 | | 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 |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 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18 09:56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8 09:56
(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角度进行独立判断。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万峰)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2023年3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本人 继续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李万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毕业于桂林理工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律师,仲裁员。主要从事重大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办理,多次 参与广西区内大中型企业设立、分立及股权收购、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重大项目, 并曾多次获得"南宁市优秀律师"、"南宁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自2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2、人员信息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09:56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 51,056,692.08 元(含税),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 额为 50,770,0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101,826,773.08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98.35%。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 ...
福达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 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桂林福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 酬方案,评价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认真地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能,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以及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 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审核,定期检 查公司财务、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监督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 积极维护股东、公司、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年度内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其中第五届监 事会召开 1 次,第六届监事会召开 6 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