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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福达股份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更正版)
2024-04-18 10:19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6001392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8Z0077号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达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4月1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518Z003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福达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报告
2024-04-18 09:5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报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公司对容诚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所资质 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 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8 09:56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 | --- | --- | |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 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 | |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 |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 | |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 | |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 | | | 事职务。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 | |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 | | | 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 | | |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 | | | 度。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 | | 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 |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 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 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汽车行业创造出令人瞩目的业绩,全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了 3016.1 万辆和 3009.4 万辆,突破了历史最高记录,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其 中,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196.7 万辆和 197.1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6.9%和 15.8%。在 商用车主要品种中,重卡市场完成销量 48.8 万辆,同比增长 28.5%。新能源汽车产销分 别完成 378.8 万辆和 374.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42.4%和 44.1%,其中混合动力汽车销 售增长率达到了 84.7%;新能源乘用车上半年累计零售总量为 308.6 万辆,同比增长 37.3%,市场渗透率达 32.4%,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 2023 年,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层和全体干部员工全面贯彻落实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围绕着"数智化管理、高效率运行、高质量发展" 的经营方针,聚焦主业,紧抓机遇,布局新领域、开拓新客户,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产品 升 ...
福达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9:5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 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桂林福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 酬方案,评价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09:56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 51,056,692.08 元(含税),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 额为 50,770,08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合并计算后,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101,826,773.08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98.35%。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4-04-18 09: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吕桂莲女士因工 作调整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吕桂莲女士提交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职务的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聘 任的张海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 作,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张海涛先生简历如下: 张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
福达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9:56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 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 会在委员会成员内 ...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红芸)
2024-04-18 09:56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2023年3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本人 继续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蒋红芸,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 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学专业,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广西"十百千"拔 尖会计人才(学术二期)。主要研究方向为内部控制、绩效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 公开发表论文30多篇。曾任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桂林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