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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从而保证和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公司重要业务事 项和高风险领域,并制定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 高等情况变化而及时加以调整。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 (三)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财务报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 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松发 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的子公司; (三)公司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含 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十条 子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 董事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及控股子公司章程规 定行使职权。根据实际需要,子公司可设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第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08:18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在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信息通过董 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信息传递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及指定的联络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为: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松发陶 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及全体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 会直接报告。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子公司等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依法履 行职责,不得妨碍其工作。 第四条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2 08: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日常工作部门。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定义及其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产品在交易活动中的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行为,保障其依法履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
*ST松发(603268) -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2 08:1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 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为董事 会常设办事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提升公司治理与运行质量,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履职程序,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享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职权,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