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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huan Furong Technology (6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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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蓉科技(6033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30 09:0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逐步建立符合现 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 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 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任何人员不得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而重 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任何人员不得因其同时担任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指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服务而获得的个人基本报酬和为公司所做贡献的奖励,其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 则: (一)以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作为确定薪酬的主要依据; (二)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 (三)薪酬和业绩考核合理挂钩;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担任的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任何人员不得因其同时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任何人员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 ...
福蓉科技(603327) -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2025-07-30 09:01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的运作 机制,促进员工持股平台之合伙企业的规范运作,明晰员工合伙人入伙、退伙及 其财产份额的持有和转让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实现员工持股为目的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员工为持有公司股份之目的而新设的其他类型持股平台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合伙企业和参加对象(指根据本办法规定参加公司员工持股 的人员,以下简称参加对象)应当遵守《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 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南平铝业(成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制方案》(以下简称《混改方案》) 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公司员工持股分期实施,任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该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股数量原则上不得高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1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 原则上不得高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1%。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员工持股 总量原则上不得高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得高 于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1%。 任一期员工持股 ...
福蓉科技(6033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30 09:0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 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 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私募股权投资(PE)、创投等风险 投资行为,但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除外。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买股票(含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大 类。 ...
福蓉科技(603327)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2025-07-30 09:01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四 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 ...
福蓉科技(603327) - 股东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7-30 09:01
股东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充分落实董事会重大投资发展决策权、经理层 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 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六项职权,促进董事会依法履职,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 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股东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 下,可将《公司章程》赋予股东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公司董事会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其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子企 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 股东会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股东会可将法定职权外的部分《公司章程》规定职权进行授权;凡属于 股东会法定职权的,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 (二)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事项范围包括重大投资发展决策、经理层成员选聘、 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职工工资分配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管 理等管理 ...
福蓉科技(6033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0 09: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行为,保 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 ...
福蓉科技(60332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30 09: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 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 ...
福蓉科技(6033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07-30 09:01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确保公司聘用合格 的审计机构,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选聘对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除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 ...
福蓉科技(603327)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30 09:01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 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 事项发 ...
福蓉科技(60332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30 09:0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1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