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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麒盛科技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 应当及时改正。 第五条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 时督促公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 格,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 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 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薪酬的 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监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监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二) 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 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 准任命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董监高"。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 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 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监高薪酬分配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8 08:56
目 录 | | | | 二、财务报表………………………………………………………… | | 第 6—13 | | 页 | | --- | --- | --- | --- |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第 | |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第 | 10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 第 | 11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第 | 12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第 | 13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2550 号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以及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 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3 年末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 675 家,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多个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结合《麒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2023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2024-04-18 08:56
董事长 初心引领变革 麒盛科技是一点历经风雨却坚持发光的火苗,我们深知、只 有不断添加新的燃料,才能熊熊燃烧;只有坚持不懈的传 递,才能守护每一个晚安。麒盛科技是科技型企业,也是上 市公司,麒盛科技的愿景是科技创造美好的生活体验,内心 深处的希望是让所有人都能拥有美好如婴儿般的睡眠。曾经 有人问过我:"唐总,您说的数据守护健康我相信但是如果 30或者50年后公司没有了,那么我们的睡眠又由什么来守护 呢?"为此我们愿意以上市公司的形象接受大众的鞭策,以 坚持不懈的创新打开数字睡眠的大门,以科学专业的研究探 索潜藏在睡眠深处的奥秘。 2023年麒盛科技迎来了重要转折点,坦率的说这也是我和我 的团队多年以来最焦虑的年份,然而这一年也充分显示了麒 盛人战斗力的年份,是让我感到欣慰的年份,这份报告与其 说是展示工作,不如说是我们每一场战役的复盘。 寄语 CHAIRMAN MESSAGE 麒盛科技董事长 / 法定代表人 唐国海 这是麒盛科技自2019年上市以来发布的第4份社会责任报 告,向投资者、消费者、政府、大众、员工、所有利益相关 方、关心麒盛科技发展的朋友们以及关注睡眠想要一款真正 可以帮助自己了解睡眠改善睡眠的人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8 08:56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58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公司资本市 场形象、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麒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麒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