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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麒盛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周易述职报告
2024-04-18 08:5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周易述职报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易,女,中国国籍,1985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南开大学讲师;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复旦大学讲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圣克赛斯 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副教授;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格科微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麒盛科技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18 08:56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7 日,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国海、唐 颖,关联监事徐建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 过该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 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国海、徐建春、唐颖将、黄小卫回避本 议案的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公司资本市 场形象、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麒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麒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 ...
麒盛科技:广发证券关于麒盛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08:5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583,2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6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678,465,712.00 元,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不含税)82,283,332.6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6,182,379.31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 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麒盛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麒 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 作。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8 08:5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麒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麒盛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麒盛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麒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552 号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 格,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 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人士)。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 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麒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五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证券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 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 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办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08:5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麒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 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08:56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将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202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主要内容 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668,186.40元,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148,278.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4,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