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tall Electronic(6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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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2 08:55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3 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and and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三、附件……………………………………………………………第 14—1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083 号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通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利通电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利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08:55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04-19 07: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8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 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 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 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
利通电子_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4-18 13:4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三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奇霖、丁秋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 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奇霖、丁秋扬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 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 释 义 | 3 | |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 ...
利通电子_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04-18 13:44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6-1-1 冒 量 | 一、审计报告 …………………………………………………………………………… 第 1―7 页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8一17 页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1-2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com.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三) 合并利润表 (四) 母公司利润表……………………………………………………………第 11 页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 12 页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3 页 (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4–15 页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 16-17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8―9 ...
利通电子_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3:44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 释 义 3 | | --- | | 第一部分 引言 6 | | 一、本所及本次签字律师简介 6 | | 二、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的说明 7 | | 第二部分 正文 10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0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6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7 | | 四、发行人的设立及其重大股本演变 22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3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5 | | 七、发行人的业务 26 | |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7 | |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9 | |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0 | | 十一、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1 | | 十二、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1 | | 十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1 | |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2 | | 十五、发行人的税 ...
利通电子_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04-18 13:44
股票代码:603629 股票简称:利通电子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8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四年三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1、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等要求编制。 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 ...
利通电子_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4-18 13:44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奇霖、丁秋扬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2-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奇霖、丁秋扬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2-1 目 录 | 释 义 … | |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4-18 07:37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邵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891,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6%。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13,328,000 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比例 14.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5.15%。 ● 截至本公告日,邵树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 史旭平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775,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1%。本 次解质押后,邵树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9,240,000 股,占其合计直 接持股数量的 7.41%,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的函告, 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 ...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3-28 09:21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最低成交价为 20.48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27.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152.7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 2024 年 3 月 28 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13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最低成交价为 20.48 元/股,最高 成交价为 27.7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152.7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具体情况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