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RI E-VEHICLE(60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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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拟10派1元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8-22 15:53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Xinri Co., announced a cash dividend pl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proposing a distribution of 1 yuan per 10 shares, totaling approximately 23.01 million yuan, which represents 37.85% of its net profit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Xinri Co. reported a revenue of 2.185 b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27.73% [2].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approximately 60.80 million yuan, show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21.73% [2].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reported at 0.26 yuan [2]. Dividend History - This proposed dividend marks the 10th cumulative cash distribution since the company's listing [2]. - The historical dividend distribution details include: - June 30, 2025: 1 yuan per 10 shares, total cash of 0.23 billion yuan, dividend yield of 0.85% - December 31, 2024: 1 yuan per 10 shares, total cash of 0.23 billion yuan, dividend yield of 0.91% - June 30, 2024: 0.5 yuan per 10 shares, total cash of 0.12 billion yuan, dividend yield of 0.45% - December 31, 2023: 1.5 yuan per 10 shares, total cash of 0.35 billion yuan, dividend yield of 0.89% - December 31, 2022: 5 yuan per 10 shares, total cash of 1.02 billion yuan, dividend yield of 2.62% [2]. Industry Context - In the automotive sector, 14 companies have announced their dividend plans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ith Fuyao Glass leading with a cash distribution of 2.349 billion yuan [3]. - Other notable companies include Aima Technology and Ninebot, with cash distributions of 546 million yuan and 300 million yuan, respectively [3].
新日股份(603787.SH):上半年净利润6080.18万元,同比增长21.73%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2 12:15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2.185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27.73%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reached 60.8018 million yuan, an increase of 21.7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47.725 million yuan, showing a significant growth of 53.54% year-on-year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reported at 0.26 yuan [1] - The company plans to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1.00 yuan (including tax) for every 10 shares to all shareholders [1]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总则 第 1 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 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监督 和评价,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人员组成 第 4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 5 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 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6 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4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 2 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 3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第一章总则 3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 --- | --- | --- | | 第三章股份 5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5 |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8 |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 14 |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 17 |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24 |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 第二节董事会 | 28 | 第三节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6 |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40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41 | 第一节通知 | 4 ...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对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 3 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发行的 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同时亦包括任何股 ...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 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 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 券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 (五)新闻媒体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报道;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必须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 ...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 4 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改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七)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四)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 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或报告; (六)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 ...
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总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 3 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人员组成 第 4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 5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6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