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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Core Viewpoint - Daqi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Group Co., Ltd. has decided to abolish its supervisory board and transfer its responsibilitie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long with amendments to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an expansion of its business scope [2][38]. Group 1: Board Meeting Decisions - The board meeting was held on September 12, 2025, with all nine directors present, and the resolutions made were deemed legal and effective [1][3]. - The proposal to abolish the supervisory board and amend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was approved unanimously by the board [3][4]. - The proposal to revise and establish various governance systems was also approved, including amendments to the rules governing shareholder meetings and board meetings [5][7]. Group 2: Governance System Revisions - The company has undertaken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revision of its governance systems to enhance operational standards and protect investor rights [44]. - Multiple governance documents were revised, including the rules for the audit committee, nomination committee, and remuneration and assessment committee, all receiving unanimous approval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Group 3: Business Scope Expansion - The company plans to expand its business scope to include new areas such as pet sales and services, as well as various sales and consulting services [39][40]. - The revised business scope will now encompass a wider range of activities, including the sale of building materials, pet product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nsulting [40][41]. Group 4: Upcoming Shareholder Meeting - A temporary shareholder meeting is scheduled for September 29, 2025, to discuss the approved proposals and other matters [29][48]. - The meeting will utilize both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methods, ensuring broad participation from shareholders [49][50].
大千生态: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12 10:52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Daqian Ecology (SH 603955) held its 19th meeting of the fif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September 12, 2025, where it reviewed proposals to cancel the supervisory board, expand its business scope, and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Daqian Ecology'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as follows: cultural tourism operations accounted for 67.94%, pet business 16.47%,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7.3%, seedling sales 5.25%, and other businesses 2.35% [1] - As of the time of reporting, Daqian Ecology had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5 billion yuan [1]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并指派董事会 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 "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 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人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按照法律法规、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但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网 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
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1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 性,切实落实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 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股东会可以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 职务。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