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F(6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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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玻纤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单明晰、通俗 易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 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 性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 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 上的不公平。 — 1 —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为公司依据《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 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 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 — 1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 1 — 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玻 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 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总工程师、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使职权、履 行职责的行为,明确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报告原则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的工 作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越级请示报告,必要时副总 经理可直接向董事会请示报告并负责落实。在董事会关于重 大项目、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前,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进行预沟通报告。 第四条 凡是要求在事前或事中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不得在事后报告;要求事后报告的事项,应在要求的时间内 报告。对决定的事项和安排的工作,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 按质、按量完成的,应事前或事中报告,不得事后报告。 — 1 — 第五条 属于责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可不再向董事 会请示。凡是涉及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包括以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建立科学规范的 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 范围内,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赋予董事会 职权中部分事项的决策权授予经理层代为行使。法律、法规 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不得授权。 第三条 经理层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 超越其职权范围。经理层认为应当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提报议案。 第四条 经理层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国家对国有企业"三重 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 1 — 第二章 授权原则及内容 第五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授 权,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向董事会负责。 (二)有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理层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 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 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 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 1 —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比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 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 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 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七)修改公司章程; — 1 —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 科学决策水平,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本规则中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董事指公司所 有董事。 第五条 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第七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 —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每届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其代表,符合法定条件的任 何人士经股东会选举均可当选董事。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12 10:02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 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内部信息的监督、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 案等)。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 1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玻纤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未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披露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有关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 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 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 1 —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