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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9-12 10:16
| 证券代码:605006 |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 公告编号:2025-07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01 | 转债简称:山玻转债 |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 事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 1 —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人,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及时更换独立董事。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 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9-12 1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和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 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办法所 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通过股权或其他权益性投资形成的下 属企业,主要包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公司在该企 业的权益性资本占总资本的 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涉及关联交易决策事项的审核、预计、实施、 监督、信息披露等事项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券部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人报备 — 1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间担保的,可以不要 求提供反担保。 第四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须经公司 — 1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 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 外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山东玻纤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 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 当具有实际承担债务的能力,且其提供的反担保必须与公司 担保的金额相当。 第二条 本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玻纤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单明晰、通俗 易懂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 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 性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 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 上的不公平。 — 1 —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为公司依据《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 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 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 — 1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 — 1 — 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玻 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 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总工程师、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使职权、履 行职责的行为,明确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报告原则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的工 作向总经理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越级请示报告,必要时副总 经理可直接向董事会请示报告并负责落实。在董事会关于重 大项目、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前,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进行预沟通报告。 第四条 凡是要求在事前或事中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不得在事后报告;要求事后报告的事项,应在要求的时间内 报告。对决定的事项和安排的工作,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 按质、按量完成的,应事前或事中报告,不得事后报告。 — 1 — 第五条 属于责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可不再向董事 会请示。凡是涉及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包括以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建立科学规范的 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 范围内,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赋予董事会 职权中部分事项的决策权授予经理层代为行使。法律、法规 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不得授权。 第三条 经理层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 超越其职权范围。经理层认为应当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提报议案。 第四条 经理层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国家对国有企业"三重 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 1 — 第二章 授权原则及内容 第五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授 权,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向董事会负责。 (二)有 ...
山东玻纤(605006)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10: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理层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 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 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 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 1 —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比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 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