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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8-17 09:08
2022 | 第一章 | 释义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声明 3 - | -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5 - | - | | 第五章 | 本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以 | | | | 及预留授予情况 7 - | - | | 第六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 10 - |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2 - | |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上海谊众、本公司、 | 指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上市公司 | | | | 国金证券、本独立财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务顾问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 | | | | 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上海谊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09: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谊众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上海谊众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595 号)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5.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774.5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7,171.4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3,60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7 09:08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47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 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符合 ...
上海谊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8-17 09: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谊众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谊众"、"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上海谊众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 | | |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 | 2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 | | 明确双方在持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09:08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023 年 8 月 16 日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17 09:08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 79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8 日 至 2023 年 9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上海谊众: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谊众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7 09: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以及预留授予事项 的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以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 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09:08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核查意见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8-17 09:08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上海谊众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3-08-17 09:08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5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改蓉女士,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职西北政法大学教 师;2009 年 7 月至今,任职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兼任中国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