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Anda Automation Solutions (68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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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6881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监督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 1、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2、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 在 50%以上,具体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 ...
安达智能(6881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与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安达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 ...
安达智能(688125)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投票制度,即每 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 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 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 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由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董事时,应当实 ...
安达智能(688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 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
安达智能(6881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熟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 务,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第三 ...
安达智能(68812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东莞安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673133772K。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2月25日同意注册,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02,020股,并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Anda Automation Solution ...
安达智能(688125) -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 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 经营性资金占用: ...
安达智能(688125)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负责召集和主 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
安达智能(6881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 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 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 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 知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 动管理 ...
安达智能(6881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10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 络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 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