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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co Automation( Shanghai) (68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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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科股份(68816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6 16:00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 6 号意中利科技园 1 号 3 楼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表决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雪艳女士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 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
步科股份(688160)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1-16 16:00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科股份")为了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 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 ...
步科股份(688160)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01-16 16:0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层 邮编:518034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五年一月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中国法律有关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境外法律或 适用境外法律的事项发表意见。 法律意见书 GLG/SZ/A2422/FY/2025-05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步科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步科股份(688160) -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1-16 16:00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
步科股份(688160)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1-14 16:00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东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心众益")持有 公司股份 7,467,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同心众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石泉先生通过同心众益间接持有公 司 3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2)公司董事曹海先生通过同心众益间接持有公司 31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耘女士通过同心众益间接持有公司 318,32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38%;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池家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
步科股份_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12-27 12:0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层 邮编:518034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090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六月 | 第一节 | 声明 | 3 | | --- | --- | --- | | 第二节 | 正文 | 4 | | 《审核问询函》问题 | | 6:关于其他 4 | | 第三节 | 签署页 | 9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GLG/SZ/A2422/FY/2024-369 致: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依据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担任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
步科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7 11:41
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 文件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上海步科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等相关公告文件。 现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步科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步科股份: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2-27 11:20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 5709 号、秋月路 26 号 3 幢北侧三楼) 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贵所《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3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 对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题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本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 | 楷体(加粗) | | 补充 | | 三、本问询函回复部 ...
步科股份: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4-12-27 11:20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 5709 号、秋月路 26 号 3 幢北侧三楼)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 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
步科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2-27 11: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CD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2-1 | 声 明 | | --- | | 月录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